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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1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文件

 

温龙组〔2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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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关于转发浙组〔200915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最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组通字〔200923 号),并就贯彻落实做出具体部署。现将浙组〔2009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并于5 26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数、参加人员层次、基层干部反映等)反馈我部。电子邮件:lwgbjd@126.com,联系电话及传真:86966620(干部监督室)。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2009 5 22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文件

 

浙组〔200915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

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

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最近,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组通字〔200923),对结合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开展治理拉票行为的重要性。今年,省、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将进行集中调整,这是我们党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是进一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确保集中调整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具体步骤、实际措施、进度安排和领导责任。各个单位,无论是否进行后备干部考察,都要认真部署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

二、及早开展教育、进行警示,有效防范拉票行为的发生。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早将中央组织部的《通知》内容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所有参加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的人员,把纪律要求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向干部说清楚,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行为。传达《通知》情况于5月底前报省委组织部。

三、坚决查处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的拉票行为。要进一步畅通、拓宽并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的渠道,建立反映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拉票问题专办制度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省委组织部将对各地各单位治理拉票行为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单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09424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组通字〔200923

 

 


 

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

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部级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将于今年进行集中调整,这是事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破坏民主规则,造成民意失真,损害党的形象,干扰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确保集中调整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现就在此次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作如下通知:

一、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

二、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均应予以严肃处理。在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参与、帮助他人拉推荐票的,同样属于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也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后备干部考察组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采取措施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要发挥公示的监督作用,在后备干部考察对象公示通知中,专门将考察对象是否有拉票行为列为举报的重要内容。

五、建立反映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拉票问题的专办制度,从快从严办理、认真查核群众反映的拉票问题。凡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件,要限时办结。其中,在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六、进一步落实查核工作责任制。组织人事部门和后备干部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比较具体的举报件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查核件,必须认真进行查核。每一查核件都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署名。不进行查核或敷衍塞责不进行认真查核的,要对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批评和处理。

七、各地区各单位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开始前,要将本通知内容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所有参加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的人员和有被推荐资格的人员,把纪律要求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向干部说清楚,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行为。

八、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中,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各地区各单位治理拉票行为的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参考。凡测评满意度过低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调查和处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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