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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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实行农村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发布日期:2010-04-12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临海市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了党员承诺制,要求每名村党员围绕当前农村各项事业,根据个人岗位和能力特长实际,每年向群众和组织承诺办一件以上实事,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评议。

  一、注重因人而异,科学合理提诺。针对村党员在村里的岗位、职务和年龄等多方面差异,按照“党员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不同的党员提出不同的承诺事项要求。如对有职党员,要求从发展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服务群众等方面提出承诺;对无职党员,要求从带头致富、帮带群众等方面提出承诺;对有一技之长和先富的党员,要求从结对帮扶、典型示范、提供致富信息、搞好技术培训,带动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提出承诺;对中青年党员,要求从带头学政策、学法律、学科技,带头执行政策、开拓市场、探索新产业,争取投资项目、兴办公益事业等方面提出承诺;对60岁以上、身体较好、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老党员,要求从保持晚节、做好示范、协调邻里关系、制止赌博迷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承诺;对流动党员,主要从帮助输出剩余劳动力,为困难户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帮助,带头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等方面提出承诺。

  二、结合党员实际,组织审核定诺。为确保村党员作出的承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该市要求村党员在作出承诺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党支部和镇(街道)党(工)委,由所在党支部按照“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党员能否做到”等要求进行初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班子分管领导、驻村干部等进行二次审核。对党员承诺不切实际、要求偏低、体现不出先进性的,责令改进或完善。如有的党员提出“服从组织安排”、“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等过于原则、大而空的承诺;有的党员自身经济困难、致富无路,却提出“资助村民引进致富项目,带领村民发展致富”等不合实际的承诺,党组织及时指出后按要求进行了修改。经过分层审核后,镇(街道)党(工)委统一发放《村党员公开承诺书》,由党员将个人承诺事项填写到《村党员公开承诺书》上,党员本人、所在党支部负责人、镇(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村党员公开承诺书》一式三份,党员本人、所在党支部、镇(街道)党(工)委各保存一份。

  三、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公开示诺。每位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镇(街道)党(工)委和村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党员的承诺内容向社会群众公开公示。一是公开栏公示。镇(街道)党(工委)将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姓名、承诺内容等贴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宣传栏内,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书面公示。把党员的承诺内容印制成承诺手册、承诺卡片等书面形式,发给村里的村民农户,送到村里的党员手中,让他们对所有党员的承诺进行监督。如该市邵家渡街道将所有党员的承诺内容、完成时间、联系电话等统一制作成一本承诺手册,印发给每一位党员;永丰镇统一制作党员承诺卡片,发放给各村党支部,由各村党支部填写党员承诺内容后发放给党员群众。三是网络公示。将党员的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方式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镇(街道)政务公开网或者村级门户网站、远程教育网站等进行公布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举报。

  四、加强督查评议,确保认真兑诺。采取“一月一自查,一季一考核,半年一述评,年终一总结”的方式,由(街道)党(工)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了解党员兑诺情况,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同时,建立兑诺销号制度,对党员岗位承诺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年底召开党员兑诺考核评议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定评的形式,对党员当年的兑诺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在村党员大会上通报,在镇、村两级门户网站上向社会群众公示,并作为当年度优秀党员评选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落实专人结对帮教,帮助党员进一步落实措施,确保承诺顺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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