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二、办理程序
1、区内迁出的,按照“原所在党支部一上一级党(工)委→龙湾区委组织部→转入支部所在的县一级党委组织部→转入支部所在的党(工)委一转入的支部”的程序层层接转。
2、区外转入的按照“原支部所在的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龙湾区委组织部(核实)→基层党(工)委→转入的党支部”的程序层层接转。
注意:组织关系在区内不同党(工)委问迁转的,按照“原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工)委一转入支部所在的党(工)委→转入的支部”的程序接转组织关系在同一党委不同支部问迁转的,按照“原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工)委→转人的支部”的程序接转。不需要到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三、申报材料
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
五、承办科室
组织科(区府大楼1509室)
联系电话:8696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