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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聘任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0-07-28

(一)文件依据:温龙组[2005]74号《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股级)干部聘任实施办法》、《温州市龙湾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区委组织部《关于聘期内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程序的补充意见》等规定。
(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程序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
实施方案出台前要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并经严格审核,竞岗结束后要上报竞岗结果。组织部门审核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如下:
1、开展竞岗的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上报竞岗方案:开展竞岗的单位必须将单位三定方案、竞岗工作方案、现有中层干部名册报干部一科或干部二科(区属部门报干部一科,联系电话86966608;镇街道报干部二科,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50 室,联系电话86966612)。
2、干部科审核:
①对照三定方案、现有中层干部数,审核其竞岗的职位是否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数范围之内;
②对照竞岗、聘用规定,审核其竞岗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特别是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区属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工作方案开展竞争上岗工作。
4、上报材料:开展竞岗的单位要上报《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一式四份(纸质);参与竞岗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及推荐测评情况、提任人员的考察材料、中层岗位有变动干部的大表以及竞争后单位全部中层干部的名单及基本情况表(电子版,电子邮箱:LWZZBGBK@163.COM)。
5、结果审核:干部科室严格对照工作方案中的竞岗岗位、程序、竞岗人员的成绩进行审核。
①审核是否按照规定的职数、程序进行;
②审核拟任人员成绩是否在录用线以上。
6、签字同意:经审核后,干部科室审核同志、科长、分管副部长分别在《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上签字同意,单位盖章。
7、发文任命:经组织部审核后,开展竞岗的单位进行发文任命,同时抄送区委组织部。
(三)参加中层干部竞岗的人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胜任竞争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具有竞争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其中,竞争中层正职职位的,一般要有任中层副职职位一年以上的经历,或已担任副主任科员职务。
5、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聘期
根据规定,中层干部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重新进行聘任。
(五)聘期内中层干部调整的工作程序
1、关于聘期内中层干部岗位平职调动工作程序
在经过大规模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后,聘期内若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进行平职调动的,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填写《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及分管副部长同意,再由党委(党组)进行发文聘任。
2、关于聘期内科员提任中层副职、中层副职提任中层正职工作程序
聘期内若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要提任中层干部的,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三种方式:
(1)一般竞岗方式。由党委(党组)严格按照《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股级)干部聘任实施办法》(温龙组[2005]74号)、《温州市龙湾区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温龙委办发[2005]116号)文件精神进行操作。竞岗结果需要填写《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经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和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再由党委(党组)进行发文聘任。
(2)简易竞岗方式。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采取一般竞岗方式有困难的,可采取简易竞岗方式。主要采取报名、考试(或者演讲)、测评、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等方式。在程序上先由党委(党组)提出方案,经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审核同意后进行实施。竞岗结果需要填写《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经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和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再由党委(党组)进行发文聘任。
(3)不竞争上岗方式。主要是指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等进行个别提任的(1-2名),可采取不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聘任。在程序上先由党委(党组)提出方案,经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室审核,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由本单位进行推荐、测评、考察、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公示。具体人选确定后,填写《中层干部审核意见表》,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党委(党组)进行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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