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龙湾区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温龙财发〔2005〕69号)
二、办理程序
1、机关干部填写《干部学历培训审批表》,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
2、单位党委(党组)初审后,在《干部学历培训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党委(党组)公章,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3、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在《干部学历培训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
《干部学历培训审批表》、入学通知书。
四、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
五、承办科室
干部教育科(人才办)(区府大楼1520室)
联系电话:8696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