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翀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3
区人民政府决定:
南翀任温州市龙湾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项晓任温州市龙湾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主任(局长),免去其温州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招商投资处处长职务;
陈升任温州市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主任(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主任、温州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建任温州市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朝任温州市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严春任温州市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龙湾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建达任温州市龙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总工程师;
林华任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建乐任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
吴天峰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兆明的温州市龙湾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招商局)主任(局长)职务;
吴琬的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姜扬瓯的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根据温龙委发〔2003〕55号文件规定,南翀、张建达等的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