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承担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水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建设阶段督导、竣(交)工验收及公路项目的施工许可等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等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