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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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0009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牵头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中长期发展等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民用航空专项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省级交通运输领域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指导监督全省交通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推动海河、铁水、江海联运发展。负责全省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推进航空客货运输发展。负责推动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及职责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和国家、省级航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网和地方航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省铁路沿线的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内河港口管理和职权范围内的沿海港口管理。负责内河港口岸线使用管理。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指导港口引航管理。负责宁波舟山港港政、航政、引航一体化。
(九)负责全省民用航空行业地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民用航空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国家民用航空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协同军、民航单位实施全省低空空域动态管理,拟订省内低空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统筹省内服务站建设。
(十)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蔡 洪
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厅全面工作。
邵 宏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公路建设、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等政策制定与实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的建设以及离退休干部、交通技工院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厅运输处、厅公路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处)、厅人事处、厅直属机关党委(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办公室)、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厅属院校。
胡旭铭
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厅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宣传与保障中心。联系省政府驻京办交通运输处。
李志胜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保留副厅长级)、一级巡视员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建设、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科研,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分管厅安全处(应急指挥中心)、厅建管处、厅科技处,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魏遵红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参与交通强省建设,推动交邮融合发展。负责省邮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汪东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财务、交通战备等工作,分管厅规划处、厅财务处、厅国防交通处。
叶红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政策研究、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综合交通产业,港航,群团等工作。分管厅政策研究处、厅港航处(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工会、省港航管理中心。
杨晓光
副厅长
负责智慧交通建设、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交通运输法规和执法指导、信用交通,审计、督查、民航机场等工作,分管厅智慧交通处、厅法规与执法指导处、厅审计督查处、厅航空处、省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夏建武
厅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小斌
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工作。
王新平
厅党组成员,省港航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省港航管理中心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指导行业软科学体系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
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提出全省交通建设(不含水路)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开展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的综合统计、监测等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承担推进智慧交通建设,统一管理厅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数字化发展规划、建设、运维和预算等工作,承担统筹综合交通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承担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降费减负相关工作。
承担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和运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有关工作。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牵头承担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承担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水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建设阶段督导、竣(交)工验收及公路项目的施工许可等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等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拟订公路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涉路施工、大件运输行业管理。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承担路网运行监测。提出普通省道公路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承担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工作。承担协调、监督全省铁路沿线的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区域铁路沿线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构建安全管理体系。
拟订省管港航领域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牵头组织编制水路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全省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开展项目前期审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港口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港口引航管理、绿色智慧港航建设和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推动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承担宁波舟山港港政、航政、引航一体化、内河港口岸线管理和航运服务业培育、船舶检验工作。
组织拟订民用航空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参与民用机场选址审查有关工作,按分工承担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审核工作。承担航空运输航线布局和培育管理工作。承担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拟订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承担统筹辖区飞行服务站建设。指导、推进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低空航线和飞行计划报批工作。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指导交通行业科研机构有关工作。
牵头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承担省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设立直属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非驻会的产业工会省交通运输工会由省交通运输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