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张丽珍
张丽珍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公安、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负责办公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值班值守等方面工作,协助办公厅主任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政务公开处(省政府公报室)、厅信息处、厅五处、厅服务保障中心。协助办公厅主任分管厅秘书处。联系省政府督查办公室、省咨询委办公室。

领导简历:

张丽珍,女,汉族,1971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