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

  •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87052476

    监督电话:0571-87052576

    邮政编码:310025

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省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审批。受省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省政府党组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省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省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省政府参事(含特约研究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省行政中心的治安、保卫等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徐大可 徐大可

    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职责分工:

    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协助省长处理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 梁 群 梁 群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

    职责分工:

    负责办公厅行政、老干部和省行政中心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行政处、厅保卫处(省行政中心保卫处)、厅老干部处。

  • 王中毅 王中毅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人力社保、国资国企、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六处。

  • 施清宏 施清宏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一级巡视员

    职责分工:

    协助常务副省长处理综合交通运输、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工作,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工业和信息化方面工作,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办公厅机关党建和人事工作。

    分管厅七处、厅人事处。主持厅机关党委工作。

  • 陆伟利 陆伟利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办公厅参事工作。

    分管厅九处、厅参事处。联系省文史馆。

  • 何国强 何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常务副省长处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税务、统计、数据、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林业、人民武装、驻外办事、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二处。

  • 徐建中 徐建中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 任贤锋 任贤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教育、科技、商务、外事、口岸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四处、厅反走私处(省政府反走私办公室)、厅口岸管理处(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省静冈福井事务局。

  • 李 魁 李 魁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省政府秘书长负责省长活动安排、综合文字等方面工作,协助省政府秘书长处理跨业务条线事项协调工作。

    分管厅一处。

  • 张丽珍 张丽珍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公安、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负责办公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值班值守等方面工作,协助办公厅主任负责文秘、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政务公开处(省政府公报室)、厅信息处、厅五处、厅服务保障中心。协助办公厅主任分管厅秘书处。联系省政府督查办公室、省咨询委办公室。

  • 邬剑波 邬剑波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职责分工:

    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民政、生态环境、文化广电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协助相关副省长处理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三处、厅八处。

  • 李海洋 李海洋

    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职责分工:

    主持省咨询委办公室工作


  • 姜玉峰 姜玉峰

    省文史研究馆专职副馆长

    职责分工:

    主持省文史研究馆工作

  • 秘书处
    职责:

    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立项审核工作。审核政府系统全省性会议,承担省政府全体会议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省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领导批示的拟办,以及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负责省政府主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报批报备工作。

  • 政务公开处(挂省政府公报室牌子)
    职责: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协调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编辑《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 信息处
    职责:

    负责省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组织指导全省政务信息业务工作。承担紧急信息报送、政府指挥平台体系管理等工作。

  • 一处
    职责:

    负责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学习会组织保障工作,承担省政府党组的文稿起草和会务工作。

  • 二处(挂军队联络处牌子)
    职责:

    负责常务副省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联系、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职责。

  • 三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四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五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六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七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八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九处
    职责:

    负责分管副省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 反走私处(挂省政府反走私办公室牌子)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反走私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协调走私大要案件和应急事件,指导预防走私工作,推进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反走私宣传、督查等工作。

  • 口岸管理处(挂省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省口岸开放和关闭。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航空口岸国际航线开辟工作。负责全省大通关建设和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调工作,推进口岸监管一体化。协调推进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和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 参事处
    职责:

    组织参事(特约研究员)开展学习、调研、对外交流、统战联谊等工作,负责参事(特约研究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编审呈报参事件,提出参事选聘、离任、考评工作建议。

  • 行政处
    职责:

    负责省政府领导日常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厅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厅机关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后勤工作。

  • 保卫处(挂省行政中心保卫处牌子)
    职责:

    负责省行政中心的治安、保卫、交通管理、消防监管和传达室接待工作。受委托负责省行政中心各单位工作证的制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案件的侦查,指导警卫中队做好警卫安全工作,协助省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 人事处
    职责:

    负责厅机关、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厅党组会议、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