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核农口重大建设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调流域经济发展。组织拟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