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共同富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推进共同富裕改革。承担共同富裕示范区评估督导等工作。指导省级新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山区海岛县和湾区高质量发展。参与省山海协作补助资金分配管理。承担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