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养老保险处
    机构负责人:
    李军(处长、一级调研员)
    职责: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确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拟订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办法、分配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在杭省部属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