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监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牵头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承担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