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水生态环境处
    机构负责人:
    林泉军
    联系电话:
    81054084
    职责:

    承担地表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承担工业、生活、医疗机构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