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省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