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机构负责人:
    潘晓敏
    联系电话:
    0571-87709325
    地址邮箱:
    职责: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协调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