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行政中心二号院28楼(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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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经济、海洋港口和海洋渔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海洋经济、海洋港口和海洋渔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海洋强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
(二)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经济、海洋港口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审核主要海洋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海洋港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重要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负责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全省海洋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指导推进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海洋产业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编制和实施全省海洋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海洋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协调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五)负责海洋港口发展,统筹管控全省海洋港口资源,统筹海洋港口岸线综合管理,按权限负责海洋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审批。负责海洋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海洋港口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市县海洋港口管理部门的海洋港口岸线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协调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统筹协调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推进陆海联动、统筹发展。
(七)负责渔业资源、海洋水产种质资源和海洋水生野生生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组织实施海洋滩涂养殖证制度,指导海洋水产健康养殖,监督管理海洋水产品质量安全。
(八)负责海洋渔业港口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海洋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组织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指导监督海洋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海洋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九)负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含海洋休闲渔船),负责海洋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海洋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十)负责海洋经济、海洋港口、海洋渔业的专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项资金保障政策,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审核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海洋经济、海洋港口和渔业发展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军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立军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德威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徐建兵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罗松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
组织起草海洋经济、海洋港口、海洋渔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拟订和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海洋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评估工作,提出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建议。指导舟山群岛新区和宁波、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调查评估、统计核算和信息发布。承担省海洋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和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建设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海洋港口布局规划、海洋港口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其他海洋港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重要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承担统筹管理海洋港口岸线资源,承担海洋港口岸线综合管理,按权限审核、审批海洋港口岸线使用。承担全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和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省建设世界一流强港领导小组(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海洋港口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推进海洋港口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批、核准、备案海洋港口建设项目。承担海洋港口专项资金管理,拟订并实施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资金保障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地方海洋港口管理部门项目投资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提出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的意见。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新兴产业规划、海洋产业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海洋产业培育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科技重大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海洋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组织拟订和实施海洋渔业发展政策,编制和实施海洋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渔业资源,指导海洋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实施海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海洋水产品禁止生产养殖区域划定工作。组织海洋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海洋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海洋捕捞业、海洋水产养殖业和远洋渔业,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海洋渔港建设。
指导和监督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反恐怖和反走私等工作,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承担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海洋渔港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渔事纠纷处理工作。参与渔船涉外事件处理。组织实施海洋渔业捕捞许可制度,组织实施海洋渔船、渔港和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双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指导渔业互助保险。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海洋经济、海洋港口和海洋渔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设立直属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