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审计厅
  •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55号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1-87051610,0571-87055433

    监督电话:0571-87051607,0571-87056562

    邮政编码:310007

    邮箱地址:ssjt@zj.gov.cn

浙江省审计局于1983年12月成立,1995年4月更名为浙江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审计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浙江省审计厅。

省审计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省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设区市党委和政府通报有关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设区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级投资和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省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当地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省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 白剑峰 白剑峰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主持省审计厅全面工作,分管省委审计办秘书处。

  • 王家华 王家华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财政、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负责厅干部人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群团等工作。协助厅长分管省委审计办秘书处,分管厅财政审计处(政策跟踪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 张红英 张红英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社会保障审计工作,负责厅财务、文秘、保密、信访、后勤等工作,负责市县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分管厅办公室、社会保障审计处、干部处。

  • 薛鸿翔 薛鸿翔

    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电子数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审计工作,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厅电子数据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计算机审计中心。

  • 兰 健 兰 健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农业农村、行政事业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科研、《浙江审计》杂志、审计学会等管理工作。分管厅教科文审计处、农业农村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省审计科学研究所。

  • 陈建斌 陈建斌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金融、外资、企业等方面审计工作,负责法规审理、质量检查、审计整改督查、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等工作。分管厅法规和审理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审计整改督查处)、金融和外资审计处、企业审计处。

  • 郑 蓓 郑 蓓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协助厅长负责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各设区市公检法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审计工作,负责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计划和成果管理。分管厅经济责任审计一处、经济责任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三处。

  • 于建刚 于建刚

    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干部处处长

    办公电话:
    0571-87051610
    职责分工:

    主持厅干部处工作,负责厅党组书记交办的相关工作。

  • 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机构负责人:
    郑蓓
    公开电话:
    0571-87055427
    职责:

    负责处理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林图
    公开电话:
    0571-87051618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新闻宣传、审计结果公告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 法规和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章晓燕
    公开电话:
    0571-87051811
    职责:

    承担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市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联系特约审计员。

  •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挂审计整改督查处牌子)
    机构负责人:
    何刘坚
    公开电话:
    0571-87055428
    职责: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内部审计业务。组织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拟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电子数据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庄鲲腾
    公开电话:
    0571-87051685
    职责: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承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大数据发展管理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财政审计处(挂政策跟踪审计处牌子)
    机构负责人:
    周媛
    公开电话:
    0571-87051667
    职责:

    负责审计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承担省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 教科文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林呈焕
    公开电话:
    0571-87051806
    职责:

    负责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省级宣传、文化和旅游、教育、科技、广播电视、体育等部门和相关省属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群众团体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农业农村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楼静
    公开电话:
    0571-87056476
    职责: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审计。承担省级农业农村、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扶贫开发领域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甘伟军
    公开电话:
    0571-87051696
    职责:

    负责省级投资、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省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审计。组织对省援建资金和项目审计以及重大灾后重建的跟踪审计。承担省级发展和改革、军民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社会保障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林杰
    公开电话:
    0571-87051809
    职责:

    负责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陈建军
    公开电话:
    0571-87051602
    职责:

    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工作。承担省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金融和外资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马春蕾
    公开电话:
    0571-87051461
    职责:

    负责省级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承担省级地方金融监督、涉外管理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企业进行审计。

  • 企业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吴肖浦
    公开电话:
    0571-87051817
    职责:

    负责省属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与实施。负责省属国有(集体)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审计,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承担省级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经济责任审计一处
    机构负责人:
    郑国孝
    公开电话:
    0571-87051634
    职责:

    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计划和成果管理等工作。承担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探索性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 经济责任审计二处
    机构负责人:
    祝子庆
    公开电话:
    0571-87051632
    职责:

    负责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 经济责任审计三处
    机构负责人:
    胡银华
    公开电话:
    0571-87051636
    职责:

    负责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其他省管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县级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省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行政事业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袁国鹏
    公开电话:
    0571-87053669
    职责:

    负责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审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承担与省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审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 干部处
    机构负责人:
    于建刚
    公开电话:
    0571-87051816
    职责:

    承办协管市县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设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推进全省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负责全省市县审计人员统一招录等有关工作。

  • 人事处
    机构负责人:
    刘祝华
    公开电话:
    0571-87051698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审计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

  • 机关党委
    机构负责人:
    方宁
    公开电话:
    0571-87051639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