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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机构,为副厅级。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三)研究提出全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省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省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牵头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督。
(四)管理全省粮食、棉花、肉类、食糖和能源等重要物资以及应急储备物资的储备,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储备任务,负责省级储备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的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地储备粮管理工作。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省棉花、肉类、食糖和能源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五)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承担粮油应急保供工作。负责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全省军粮供应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管理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六)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基础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牵头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省级粮食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潘建漳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益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政务、政策法规、督办和宣传、财务审计、执法督查、安全生产、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执法督查处、省军粮供应服务中心;联系省粮食经济学会。
孙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仓储管理、质量监管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对口支援、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粮食产业发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干部人事、结对帮扶、省级储备粮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规划发展处、粮食管理处、人事处、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省粮食行业协会、省稻米产业协会、省油脂产业协会。
廖鹏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物资储备管理、机关党建、机关纪检监察、应急保障、后勤服务保障、教育培训、质量检验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物资储备处、直属机关党委、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省粮食物资干部学校、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联系局工会、团委、妇委会。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文电会务、信息公开、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信访、档案、后勤等工作。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财政粮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政策拟订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宣传交流合作。承担省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品种目录,组织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对实施情况开展综合监督。组织编制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督促落实,组织实施有关省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研究提出粮食流通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建设。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拟订粮食购销、储备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政策性粮食购销计划并督促落实,承担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储备粮管理。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仓储管理有关制度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牵头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
组织拟订救灾物资、政府能源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政策,提出省级储备计划、协同保障机制建议。组织实施省级救灾物资、政府能源和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督促市县物资储备工作。拟订物资储备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应急物资物流网络建设。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设立直属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